昨天下午,省司法厅在杭州举行了“人民调解标识、徽章颁发仪式”,杭州5个乡镇(街道)的调解委员会领到了人民调解标识,10个调解员的胸口佩戴上了徽章。杭州市望江街道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沈寅弟戴上徽章后说:“这枚小小的徽章代表着的是一份荣誉,更代表着一份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它将保护人民调解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目前我省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目标。1999年到2004年,我省司法所和乡镇(街道)调委会、村(居)调委会和其他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102.4万余件,其中疑难重大纠纷27.7万余件;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3400余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9200起;防止和制止各类群体性上访1.41万起。 根据司法部的统一要求,从8月20日起,我省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统一悬挂人民调解标识,乡镇和街道的人民调解员也将在履行职责时候统一佩戴人民调解徽章。 |